集团经营管理部
12月27日,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在京组织召开国有科技型企业改革工作推进会,研究讨论集团各科研院所上报的科技型企业改革初步方案,进一步推动科技型企业改革方案制订、报批等相关工作。会上,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就改制与转型发展、整合上市作了经验交流。各科研院所分别介绍了国有科技型企业改革方案,总部相关部门分别就方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议指出,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国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按照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要求,在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领域迈出实质性步伐”,对中船集团国有科技型企业改革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各科研院所要认真落实中船集团党组书记、董事长董强在集团推动国有科技型企业改革暨推进新产业发展专题会上的讲话精神,抓好顶层设计,明确产业化平台的搭建方案和时间节点,切实担负起深化改革的主体责任,全面梳理发展过程中成立的各投资公司。各单位可在现有下属公司中,选择一家作为国有科技型企业改革的平台公司,也可自主选择新设平台公司,但要按照有关规定报归口管理部门审批。同时,各科研院所要结合本次会议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尽快完善国有科技型企业改革方案,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正式行文报中船集团,为集团促进新产业发展,实现“持续增长、持续盈利”作出更大的贡献。